2018年8月30日淘宝网络拍卖(一处房产)
拍卖公告
受委托,惠州市大众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8月30日10时至2018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惠州市大众拍卖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惠州市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名称:惠阳市水口镇水口圩新街北路—16号房地产1栋,建筑面积:943.2㎡,土地面积:210㎡。【 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0877747号;惠阳府国用(2002)字第13211600318号。】
二、起拍价:450万元,保证金:50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或整倍数。
三、重大事项披露:
a) 该房建筑面积943.2平方米,土地面积:210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为两证齐全。【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0877747号。国土证号:惠阳府国用(2002)字第13211600318号,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为出让。】
b)该房产2002年批建,层数五层,建筑结构为框架。
c)标的物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资产过户手续的一切事宜或委托本公司售后部门代办(代办费用另行协商),所涉及办理产权过户所需交纳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各自承担50%。
d)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将产权证件及实物(现场)移交给买受人,在实物移交之日起至完成产权过户期间,如标的物发生任何损坏、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等产生的一切风险、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e)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
f)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四、保证金、余款支付方式:
a) 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会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应缴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b)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惠州市大众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9月4日前缴入本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惠州市大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富力国际中心支行,账号:2008 0206 0920 0351 826)。
c) 竞买人参与拍卖,支付保证金可能会遇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致电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五、 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司办理委托备案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咨询、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8年8月29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不休息),有意者请与公司该项目负责人联系约定看样时间。
七、 拍卖方式:
a)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顺延5分钟。
b) 本次拍卖规则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八、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任务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或委托相关人员实地看样。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做好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e)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提取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f)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g)其他: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本公司。
i)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巫先生 电话:0752-2383102 13928309999
支付宝、保证金等事宜请致电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二路2号富力丽港中心酒店15层
惠州市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 8月10日
竞买须知
各竞买方在拍卖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项目的委托人:个人委托。
二、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对所竞买的标的物进行了解,本公司按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对其质量和数量不予担保。竞买人应审查拍卖标的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瑕疵和权利瑕疵),在网络拍卖平台上一旦点击应价则视为认可并知悉标的物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委托人及本公司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三、拍卖成功后,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3日内(即2018年9月4日前,如有变动以本公司通知时间为准)到本公司办理《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的签署手续并付清按拍卖成交价计5%的佣金。若买受人在所通知的时间内未到场履行文书签署手续的或未按期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则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拍卖人收回拍卖标的,经委托人同意后再次组织拍卖,如再次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价款由本次成交确认的买受人补足,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对此惠州市大众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公司按该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佣金和拍卖成交价款后,由委托人在按约定的时间内按标的物现状移交给买受人,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给买受人,并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一切事宜,办理产权过户所需交纳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各自承担50%。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买受人逾期不办理过户手续且未向委托人提供书面说明情况的,委托人有权不予协助办理。如果买受人拖延过户办证事宜导致委托人产生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因此产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五、《拍卖公告》及相关拍卖文件载明的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土地面积数量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土地面积数量以拍卖成交后经相关部门测量的实际面积为准。如拍卖标的的实际面积与公告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且拍卖成交价款不予多退少补。
六、对拍卖成交标的,本公司对拍卖价款只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
七、拍卖成功后,转让标的交割时间、余款支付方式、产权办理时间等按《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中约定执行。
八、拍卖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约定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惠州市大众拍卖有限公司有权组织重新拍卖。
九、合格竞买人参与本次拍卖会,视为对拍卖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拍卖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本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十、资产拍卖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惠州市大众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要求委托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拍卖活动,同时本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拍卖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拍卖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拍卖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一、竞买人自缴纳保证金起,即表明已认真阅读竞买公告和本竞买须知,并自愿同意受竞买公告和本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的约束。
十二、本竞买须知惠州市大众拍卖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惠州市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标的图片及相关资料:
惠阳市水口镇水口圩新街北路—16号房地产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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