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 |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拍项目:惠州市水口中心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及苗木等附着物
司法拍卖
一、法拍项目名称
惠州市水口中心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及苗木等附着物【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1091258号,宗地面积:62370.53平方米】。
二、拍卖时间:
2024年7月2日10时至2024年7月3日10时止(24小时,延时的除外)
三、拍卖价格:
参考价:人民币柒仟叁佰肆拾肆万玖仟玖佰肆拾玖元整(¥73449949元)。
起拍价:人民币伍仟壹佰肆拾贰万元整(¥51420000元)。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
增价幅度: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保证金:人民币壹仟零贰拾捌万肆仟元整(¥10284000元)。
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粤13民初420号民事判决书;如有需要,请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下载,若无法查询下载的可联系本院查阅(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四、已知的重要事项及瑕疵情况说明:
1.经现场勘查,该宗土地上存在多处搭建的工棚,分别由新力花园项目部和路港项目部占有使用,同时宗地上有围墙、篮球架、灯柱、水泥地面,为上述2个项目部临时搭建。路港项目部搭建的工棚不在本次评估、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由其自行搬离并拆除;其余地上建(构)筑物及苗木等附着物纳入本次评估、拍卖范围。本次拍卖标的的其他详情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下载《惠欣估字(2024)第VWQS86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查看,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税费各负问题。本标的物在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法按照税费各负原则处理,详情请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竞买人应当在充分了解原产权人在标的物成交前应当向相关部门缴纳本标的物涉及的历史欠税(主要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以及历史欠费(主要为土地占用费、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等情况和评估预算后,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3.根据向相关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惠州市汤普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惠州市水口中心区[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1091258号,宗地面积:62370.53平方米]的土地截止到2023年12月8日,欠缴城镇土地使用税413329.46元,其地上建筑物欠缴房产税111455.98元。被执行人惠州市汤普实业有限公司其他历史欠税共计854865.29元。以上税款不含滞纳金,税款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税款的万分之五,最终金额以实际缴款入库日期计算为准。
4.根据向相关部门调查了解:2015年2月11日批复的《水口中心区05、07、08、09、10地块部分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该宗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企业无法按工业用途申请报建,目前未对该宗地进行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
拍品照片
拍品链接
注意:
竞买前请认真阅读司法拍卖平台
“公告、须知及标的详情”等
相关详细信息
项目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0752-2383102
手机号:蔡先生13480547388
张先生13928365553
惠州市大众拍卖有限公司公众号
微信号 : hzsdzpmyxgs
联系方式:0752-2383102
公司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二号富力国际中心写字楼15层